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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章 《建设的文学革命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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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年1月11日,曾与一班朋友去游上庄西面的上溪山口,凭吊明末遗民“采薇子”墓。

采薇子墓修建于上金公路旁一片桑豆混种的农田中,四周青山环抱。墓地建得较为简陋,没修墓道,需要穿过一片薯地才能来到墓前。新墓高约一米二,墓前矗立的花岗岩石碑上刻有“文化传播者采薇子墓”及立碑年份,并无其他文字及墓志铭。墓地没有半点奢繁之气,其自然沉稳,毫不张扬的风格似乎更符合采薇子的隐逸之情。

关于“采薇子”其人,据绩溪县旧志记载,清顺治初年,有无名隐士由义子忠侍随来绩溪县上庄上溪山今上金山一带,衣衫褴褛,夜宿路亭,靠拾干柴煮野菜度日,偶尔入私塾作诗文,文字工整,文理深奥,多数不被人理解。有人向其索取诗文,不用草稿摇笔挥洒而就,自署“采薇子”。据此推测此人必是具有民族气节的南明王朝旧臣。南明亡后不愿仕清而效仿殷商时期的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隐居首阳山,采野菜为生并作采薇歌的故事。后来采薇子父子定居余川村汪辅老家。康熙中期,父子相继去世,当地汪姓村民将他们葬于上溪山口。

乾隆初,当地文人汪云寻访采薇子故迹为其立墓碑,题“采薇子墓”四字。

胡适作了一首五言诗:“野竹遮荒冢,残碑认故臣。前年亡虏日,几个采薇人”

1月下旬,胡适留江冬秀在家奉侍母亲,独自一人回北京去了。

胡适初到北大的第一个学期,由于忙于教学、家庭和婚事,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文字不是很多,主要有白话诗人力车夫、新婚杂诗以及论小说及白话韵文答钱玄同书、归国杂感等文章。

1918年1月,新青年编委会进行了改组,成员基本由北大教授组成,由胡适、钱玄同、李大钊、刘半农、沈尹默、高一涵、周作人等轮流编辑,不久鲁迅也加人。自当月15日出版的第四卷第一号起,所有撰译稿件均由编辑部成员负责,不再接收外来投稿,而且从这一期起,全部刊登白话诗文。

1918年3月,胡适为新青年写了篇长文,他在3月17日的家书中说:“这篇文字将来一定很有势力,所以我虽吃点小辛苦,也是情愿的。”这篇胡适颇为自信的长文便是1918年4月发表于新青年第四卷第四号的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和文学改良刍议算得上是姊妹篇,前者也是后者接续。

胡适所以写这篇文章如他文章中所说:“我的文学改良刍议发表以来,已有一年多了。这十几个月之中,这个问题居然引起了许多很有价值的讨论,居然受了许多很可使人乐观的响应。我想我们提倡文学革命的人,固然不能不从破坏一方面下手。但是我们仔细看来,现在的旧派文学实在不值得一驳。他们指旧文学所以还能存在国中,正因为现在还没有一种真有价值、真有生气、真可算作文学的新文学起来代他们的位置。有了这种“真文学”和“活文学”,那些“假文学”和“死文学”,自然会消灭了。所以我望我们提倡文学革命的人,对于那些**文学,个个都该存一个“彼可取而代也”的心理,个个都该从建设一方面用力,要在三五十年内替中国创造出一派新中国的活文学。 我现在作这篇文章的宗旨,在于贡献我对于建设新文学的意见。”

对于 在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的破坏性的“八不主义”:即一,不作“言之无物”的文字。二,不作“无病呻吟”的文字。三,不用典。四,不用套语烂调。五,不重对偶:文须废骈,诗须废律。六,不作不合文法的文字。七,不摹仿古人。八,不避俗话俗字。

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提出了建设性的四条:“一,要有话说,方才说话。这是不作言之无物的文字一条的变相。 二,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是二、三、四、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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