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04-09
菲丽宝娜拥有五个世纪的酿酒历史,这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的香槟酒庄坐落于法国香槟区的核心地带。
自1552年起一直以他们传统的酿造工艺向世人诠释着香槟之美。
在法王路易十四时期,它被指定为皇室和地方高级官员的供应用酒,那时候的香槟区几乎还没有人开始酿造带汽泡的葡萄酒呢!
孟哲完全无视了富豪们的藐视。神情自若的与乔恩夫妇聊着天。
他看着杯中有如众女士脸上那抹淡淡红晕的玫瑰红色,嘴里细细品味着它所含的山草莓、甜柑橘、樱桃等红浆果的香味。寻找着酒体的醇和平衡感。
他知道在开胃酒之后会上相对少量而简单的开胃菜。正想着一盘冻开胃菜--鱼子酱沙拉已摆在了他的面前。
孟哲按照餐具的使用顺序从最外侧拿起了餐刀,跟随大家进餐的步伐开始享受面前的开胃菜。
他在喝第二道法式洋葱汤时并没因为汤烫而用嘴去吹,而是在等它凉了之后才将汤碟朝外微微倾斜着,轻轻用调羹舀起汤,小口往嘴里送,在喝的时候并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充分遵守了用餐礼仪。
在上第三道热开胃菜之前侍者在宽大的餐桌上摆上了一道面包。
孟哲早已把指甲修剪得极整齐。他用手先把面包掰成了可以一口吃下去的小块,然后右手拿起顶部有些上翘的小刀挑了少许的黄油涂在一块掰小的面包块上面。
据说,吃面包以这样一口掰一口的习俗已流传了几个世纪,为的是将吃剩下的面包分给穷人。
随后他左手拿起叉子,动作很轻地叉起已涂上黄油的面包小块送入嘴中,叉子并没有与他的牙齿发出任何声响。
吃过第三道菜热开胃头盘法式芝士焗蜗牛之后,接着上桌的是白葡萄酒配奶油三文鱼。法餐鱼虾一类的海味配的一定是白葡萄酒。
孟哲右手握着鱼刀,食指放在离刀柄一英寸远的刀背上,动作轻缓地将剥离的鱼肉推到左手握着的叉齿朝下的鱼叉之下,刀叉并没有与盘子发出任何声响。
进餐时,孟哲保持着和大家一样的进餐速度,他知道大口吞咽食物不但是失礼的表现还会影响健康。
第五道主菜是黑菌鹅肝少司牛扒。这道菜以进口的西冷牛扒煎制4成熟、进口鹅肝两面煎熟,黑菌、葡萄酒加入牛肉烧汁中调汁浇在煎好的西冷牛扒和鹅肝上。
这道属肉类的菜,配的是红葡萄酒。酒是席间的助兴之物,浅尝辄止就可以了。法餐什么菜配什么颜色的酒是非常有讲究的。
侍者把那有着漂亮颜色的红酒倒入孟哲面前的酒杯。坐在他对面一直想看他笑话的一个富豪终于忍不住开口道:“中国人,喝过这种好酒吗?”他的话不怀好意。
“没有!”
孟哲回答得很干脆,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没有喝过。他刚回答完,餐厅里响起一阵轻微的笑声。
“噢,那你今天可要多喝点,这样的机会,对你而言不会再有第二次!”他这一次的话语里,充分的表现出了蔑视。
这个叫做波特的富豪才说完,餐厅里的笑声更大了,众人都向他投来了讥笑的目光。
“我一定会尽情享用的。”
孟哲无视了他的无理,回答的很淡定,表现出了良好的修养。
从答应非利邀请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料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发生。
虽然心里气愤,但面上依然保持着应有的面容,毕竟再想要发作,还是要考虑一下乔恩的脸面。
“享用?哈哈哈……你知道怎么享用吗?红酒是品的,不是学牛一样饮用!让你这种人喝这种好酒,简直是浪费!”
他把孟哲的坦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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