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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证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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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月一番说辞,再次将佃农谋杀案推向了另外一个未知深渊。

包小天下意识的看向秦月,想要从他的眼神中找出一些蛛丝马迹。

可结果令人失望,此人目光深邃,深不可测!

刘蝶花娇躯颤抖的看向包小天,哭着喊道:“请大人明察,秦状师有意包庇李秀才,满口胡言!”

“民女当日酉时一直在田里耕作,下着小雨是不假,可田里耕作也不一定就是引水灌溉啊!”

“田间还有杂草,秦状师不食人间烟火,又怎敢信口胡诌?”

刘蝶花越说越激动,差点就要从地上跳起来了!

可秦月却只是淡然一笑,目光深邃的看向包小天。

“包大人,前任府尹离任时,当有一封卷宗留下吧?包大人若真是明察秋毫,可先研读一下卷宗,再做审议也不迟!”

你在教我做事?

不过,这个关键信息他竟然没有提前掌握?

包小天转头看向府衙上的众人,随后又将目光看向留着小胡子的师爷,眼神凌厉的瞪了他一眼!

后者自知理亏,赶忙上前。

“大人,前任府尹的确留有佃农案的卷宗,和先前未了的案子一并存放,大人昨晚没有审阅过吗?”

甩锅是吧?

这锅我不背!

“休堂!待本官看完卷宗再重新开堂!”

衙门外的锣鼓响了一声,秦月颇为得意的看了一眼包小天,满脸都是玩味。

离开堂前时,包小天还是看了一眼刘蝶花。

她眼里多了几分惊恐,和此前斩钉截铁的语气不同,最后和状师的争辩也都是情绪发泄,甚至没有说出自己不在场的证据。

这一点最为可疑。

按照当朝律法,案发现场如果有第三人存在,那对方就不能是以受害者的身份上堂。

同理,她与凶案有直系关联,是该案嫌疑人。

指控别人前,得先洗白自己!

包小天回到后堂,将师爷取来的卷宗摊开,发现之前调查的信息量巨大!

凶案发生的时间地点都很详细,可其中一项,酉时和辰时在场的人物中,多出了一个刘蝶花。

这部分是包小天开堂前遗漏的信息,可最让他觉得诧异的是,刘三喜的死,并非一击致命的!

在仵作的尸检报告当中,特意标注出了一个信息。

致命伤有两处,一处是在胸口,被短刃或是匕首直接袭击造成的。

另外一处是后脑,被钝物敲击数次,头皮和头盖骨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按照现在的验尸手段,无法确认哪一种致命伤才是真正致死的原因,可这两处都是在要害部位。

好在卷宗足够详细,涉及到了刘蝶花的口供,以及城北和刘家相邻的几户人家所作口述和指认。

只是李甲刚刚抓捕,还未来得及审理,所以卷宗上没有他的口供。

包小天闭上眼睛,就以邻居的第一视角,脑补出了当晚案发现场的画面。

和刘三喜有过争执的李甲忽然造访,那时刘三喜还在独自喝着闷酒。

李甲先是敲门,可敲门声并没有持续多久,刘三喜就主动打开了房门。

随后两人步入院子,有过一次激烈的争吵,可争吵声并没有持续多久,两人又进了屋。

按照邻居的口述,他们争吵的话题是围绕刘蝶花的,这和刘蝶花当堂指证的一样,李甲确实对刘蝶花起了色心。

怪就怪在,刘三喜在争吵后不仅没有赶走李甲,反倒是邀请他进入屋内。

这时候所有邻居的口述出奇一致,屋子里的确还有第三个人,并且是女人。

只是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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