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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四章 被杀的儿媳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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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农村的徐卫彬凭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首都的大学,毕业后也找了个不错的工作——就是很可惜,首都的房价太贵了,他倒在了首都的房价上,首付都拿不出来。

这个世界本国首都的房价,跟现实中的京市一样,贵的厉害,不说中心地带了,便是稍微偏远一点的地方,也要五万一平方米,稍微买个三室八十平方米的房子,就要四百万,百分之四十的首付,就要一百六十万。

而徐卫彬虽然毕业后找的工作还不错,年入二十万,拿回老家说,绝对是个能让同村小伙伴羡慕的高薪,但在首都,刨去衣食住行,再加上给家里的补贴,一年顶了天,也只能存个十万块,这还是徐卫彬节省的结果了。

于是工作五六年,他也只存了五十万,离首付的钱还远着呢,按他这收入水平,起码要十年才买得起房,这还得房价不涨,但首都的房价不涨怎么可能,到时就算他工资涨,也赶不上房价涨的速度,到最后的结果就是,越来越买不起房子了。

所以当他碰到了原身,发现原身喜欢他后,便接受了,然后两人迅速谈起了恋爱,并准备结婚。

吕父吕母自然不高兴自己一直宝贝的女儿嫁这样一个人的,怕她吃苦,所以自然阻止。

但脑子进水的原身坚持,而徐卫彬则显的很有诚意,他表示,买房可在领结婚证前,这样,他们家出的大头,将来要是他跟原身没走到一起,也不会让他们家有任何损失。

徐卫彬这样说话,显的相当坦诚,毕竟有些藏奸的人,可能会想着自己钱不多,女方钱多,婚后买房,这样吕家出的大头首付,就会被共同财产,将来两人要分开了,自己跟对方平分房子,就能赚到了。

不要说什么只要有支付来源,婚后付的也不能共同财产,人心只要贪婪,总能做手脚,让人家父母的钱变成他们小夫妻的共同财产。

而要将婚前的钱,变成共同财产就有点难了。

所以当时吕父吕母看这小伙子还挺诚实的,就同意了,婚后考察发现的确不错,甚至出了棺材本,将房款全付了。

哪知道就是这样一个同意,就是这样一个善举,就将女儿送上了黄泉路——对方早就贪图他们的财产,正常方法的确变不成婚后财产,但要是将人杀了呢,当然了,为防被发现了要吃枪子,徐卫彬不可能杀的,但他有一个七十岁的老母,将人杀了,这样,没发现就罢了,发现了,就可以朝外说儿媳妇这样不好那样不好,她气不过才杀的人,到时年纪大了,又是家庭纠纷,再加上还有病,法院肯定不会判她死刑,因为徐家母子两个都是看过以前新闻的,有这类类似新闻,老太太都是没判死刑的,到时搞不好还能保外就医,让她杀了人就像没杀人一样,照样在外面过着好日子。

不过他们的运气显然很好,他们将原身杀了,没被谁发现,吕父吕母虽然伤心女儿怎么意外死亡,但是日子还要过下去,看在外孙的份上,吕父吕母没将买房的钱要回来,那几百万就成了徐卫彬的了——本来按法,吕父吕母徐卫彬还有孩子,四人平分遗产,但现在,吕父吕母不要钱,那几百万的房产,自然落到了徐卫彬的手上。

至于孩子该分的那一份,徐卫彬表面上说房子以后都是孩子的,但事实上呢,等他重新结了婚有了孩子,别说全部给孩子了,孩子该分的那一份,在新婚妻子的挑拨下,再加上徐卫彬对这个被自己杀了母亲的孩子的膈应,只怕都没戏。

吕父吕母虽然也有此忧虑,怕以后徐卫彬不把房子给孩子,但是他们更不敢争夺,免得惹恼了徐卫彬,将来不但不给孩子房子,还对孩子不好就惨了,毕竟徐卫彬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倒是想把孩子抢回来自己抚养,那样就可以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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