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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7章推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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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道:“来了每人就有三十亩地,子孙世袭,代代相传。”

叶向高道:“一人就有三十亩地,确可以吸引许多人,然而别人凭什么信你,人处万里外异域,官府翻脸无情,百姓徒呼奈何?还能自己走路回来?”

米柱道:“阁老应该听说荷兰东印度公司?下官将采用同等的方式经营南洋。”

荷兰人的探险船于十六世纪末期开抵印度洋,发现了南洋群岛上丰富的物产和资源。野心膨胀的荷兰人暗中发展军工业,没过多久,便以绝对的海军实力向世界证明,荷兰才是这片海域上的霸主。

在最初了解到荷兰东印度公司时,许多人对这个名字产生了误解,认为:该公司是荷兰针对印度殖民行动建立的机构。显然,荷兰人的野心比笔者想象的更大。

荷兰人觊觎的是整个东印度洋乃至全球的殖民地,在荷兰人来到东印度洋之前,世界上并没有印度尼西亚这个概念,这个词语亦是荷兰殖民者发明的。第一批荷兰商人启航后,在印度洋获取了丰厚的收益。商人们在这片海域低价收购商品,以数倍的价格向欧洲国家兜售,荷兰人每次交易可以获取百分之三百的净利润。

然而,由于缺乏政府的管制,荷兰商人内部产生了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的海上马车夫前往印度洋瓜分利润,众多打着贸易旗号的荷兰公司打响了商战,各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层出不穷。其实这是很好理解的,天下熙熙为利而来,荷兰人在利益面前失去了一致对外的操守,在瓜分印度洋这块大蛋糕时杀红了眼。

为了遏止这种行为,增加荷兰在印度洋的收益,荷兰本土各级政府勒令所有贸易公司完成整合,停止不必要的商业竞争。有了政府的强制政策,各荷兰公司不得不停止商战。随后,所有荷兰对外贸易公司完成了兼并和整合,终于,在十八年五月二十日合而为一,创立了荷兰东印度公司。

叶向高作为大明帝国首辅,又是来自沿海地区,并不像方从哲这般守旧保守,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他了解得一清二楚。

大明官场上的许多官员,连荷兰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都傻傻分不清,统一用西夷称之。新八一首发

荷兰东印度公司远比许多人想像中强大,是世界上第一批实行股份制的公司,公司内部以股东合股分红为每个成员保证收益。虽然,从表面上各大外贸公司已完成整合,实际上,原本浮于表面的商战转入内部,股东之间仍在进行无休无止的算计。不过,恶性竞争已经停止,东印度公司的收益得到了保障,荷兰政府乐享税收,自然不会插手东印度公司的内部矛盾。

相比于葡萄牙、西班牙两国的殖民行为,东印度公司无需借助宗教情怀,也不需打鸡血般投入巨额的成本支出。这种一切围绕利益行动的经营模式,使东印度公司注定成为制霸印度洋的经济霸主。并且,根据业务地区的不同,东印度公司总共被划分为五个分部,五个分部均围绕阿姆斯特丹总部进行商业活动。

东印度公司的投资模式与其他国家有本质上的不同,例如:葡萄牙在每次远航之前,只会筹集本次的航海经费。

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将资产长期储存在公司中,循环使用,并不针对某次航海进行募资。这种投资模式间接影响了后来的公司,比如米利坚商行。

叶向高这么了解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因为米利坚商行就是仿荷兰东印度而建,作为大明纳税第一大户,连皇帝都参股,不了解它,就不知对手底细,了解米利坚商行,最好了解荷兰东印度公司。

东印度公司有充足的资金,可以应对频繁的进行远航,东印度公司在南洋的总部,位于十五年荷兰占领的安汶岛。

荷兰人发现一点,与其不远万里通过好望角将商品输送到欧洲国家,就近将商品销售给位于印度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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