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请问,是韩老师吗?”
韩烈听着白玉秋故作矜持的嗓音,纳闷极了——莫非,她是当着高申的面给我打的电话?
于是韩烈特别正经的回道:“对,您哪位?”
“啊,您好您好!我是高申的妻子,白玉秋,那什么很白啊~~~”
韩烈忽然意识到不对味儿了。
但是为了以防万一,他又正经的问:“白姐您好,有什么事儿吗?”
“是这样的……”
她细声细气,特别特别淑女的回道:“我公公呢,觉得我对您还不够热情,希望我能够起到连接您和我妹妹的决定性作用……
所以要求我主动一些,最好和你有一些单独的、私下的、深入的、坦呈的、酣畅的复数次沟通……
韩老师,您看您什么时候方便,咱们约一下?
我妹妹最近非常热情,勤于锻炼,每天闻鸡起舞,早已不再是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了……
沟通嘛,我沟你……”
“咔嚓!”
韩烈果断挂了电话。
妈的,神经病,工作时间乱讲双关!
再聊一会儿龙王歪嘴了,我拿外面的谁来炙鸡泎酒?
高叼毛也真不是人,啥主意都敢出,合着不是你的媳妇你不心疼是吧?
额,好像不对……
那个叼毛,如果真有必要,恐怕他连自己的圆圆都舍得往外砸……狼灭啊!
不行不行,得抓紧按死,魔都不允许有这么狠的人存在!
巧的是,韩烈刚刚挂断电话,刘铭灏就上门了。
“韩总,幸不辱命!”
老刘喊了声总,语气里带着强烈的喜意,一副心情特别好的模样。
“是不是股份到手了?”
韩烈心里一动,直接猜到了最终答案。
刘铭灏竖起大拇指,然后掏出一份文件,放到面前的办公桌上,推给韩烈。
“代持协议!”
再掏出第二份,用指节敲了敲:“借款协议。”
第三份:“保密协议。”
第四份:“担保协议……”
韩烈一份一份的拿起来翻阅,就感觉顶级大律办事儿太靠谱了,事事想得周全。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需要经由半数以上公司股东同意。
可这事儿是绝对不能让高叼毛知道的。
所以刘铭灏的操作是——我不买你手里的股权,我单独借给你的个人公司一笔钱,不需要任何抵押,只要你以唯一股东的身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可。
高远地产那6%股份的评估价格大约是1.78亿,我按市价借你1.8亿,约定半年还款,利息3000万。
如果你按照我的要求,在约定时间放弃了股份的所有权,则利息归零。
如果最后又不愿意卖了,可以,准备好2.1亿现金。
其实这么干有一定的风险,1.8亿拿出去却没要任何抵押物,一旦对方耍赖跑路,催收会很难。
但是,刘铭灏笃定了自己+潘子+老窦等人压得住对方——讲句不好听的,对方的父母想出国都得提前打申请,刘铭灏保证拦得下来。
更别提对方大规模变卖固定资产的难度了。
跟有些人合作,要不要抵押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能不能拿捏住人家。
向法院申请强执,老刘是坠专业的。
眼下,那6%的股份已经是韩烈的囊中之物,只是仍然由那人持有而已。
代持协议现在不会生效,未来估计也不会生效,其意义大半在于——如果韩烈被迫翻脸,对外界师出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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