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里是让自己当大爷呀。>
分明就是推出来一个背锅侠。>
好家伙。>
一旦这一条街明面上出现一个主事儿的,那后面必定会有源源不断的麻烦。>
更何况。>
既然当老大,那必然得做出自己应该有的贡献。>
哪怕是不出力,起码也得把自己的名借出去,让别人来威慑四方。>
但是问题就出现在这里。>
林峰他的名已经够厉害了,他可不想把自己的名声借出去。>
如果是他弱小的时候,还可以考虑考虑,但是现在,抱歉。他还真的一点都不需要。>
而且。>
这才区区一条街而已。>
想当初干了这么多事,他从来都没有报过自己的名号。>
现在。>
就因为这点事儿,就让他把茅山的名号搬出来,在这里立棍儿称爷。>
这不是在开玩笑吗?>
如果说得到的好处足够多,能够让林峰叹一声真香的话,也就还行。>
但是问题就出现在这里。>
你以为区区一条街,它真的能有什么好的收益不成?>
就算是地下交易市场。>
那你也得投入巨大,还得具有极大的人力物力。>
所以说。>
这事儿林峰是决然不会干的。>
再说了,想他堂堂茅山的准真人,还有什么需要的东西?>
踏入了真人境界。>
几乎就可以说,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阴神境界之中走到了头。>
只需要待到明日春雷一响。>
那世间必定会再次多上一位人间真君,在世仙人。>
他犯得着去经营这什么俗世的势力吗?>
没看到穷奇还是老大他们经营着呢吗。>
所以说。>
面对小王伸手送过来的拜帖儿,林峰连忙摆手:>
“什么拜帖之类的,全部都给我送回。”>
“回去告诉他们。”>
“这清平一条街,从来都没有什么林爷,过去不会有,现在不会有未来也不会有。”>
“如果想在这里讨生活,不必跟我这个普通人来报什么号。”>
“别让他们来烦我。”>
“基本上就这些了,其他的你就跟他说说就行了。”>
林峰一脸的不耐烦,直接就让小王回去,回绝戏班子里的那些人。>
开玩笑。>
真以为他林大爷的名头,是能够随意的借用的?>
“喏。”>
“小的明白。”>
小王对着林峰行了一礼,紧接着缓缓地向后退去。>
等到走到门框间的时候。>
这才缓缓的转过身子,手中拿着那一个红红的拜帖儿,向着远处走去。>
他已经明白了自家主子的意思。>
那就是不闻不问。>
你爱怎么开怎么开,只要不打扰到我就行了。>
至于原本说的立规矩什么的。>
我什么时候说过?>
反正就是啥事儿都不管,你不能够拿我的名头出去乱整。>
再说了。>
只有跟在林峰身边的小王才能够知道,他的这位主人是何等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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